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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下发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五区作为试点

2016-08-08 18:40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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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下发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五区作为试点
 
        据悉,《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获批复,并于近日下发。其中明确了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近、中、远期目标,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将西安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独具地理区域特点的海绵城市典范。

        2016年,西安将选取高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2017年,全市各区将选取各自试点项目,重点选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绿地广场、市政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公建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2018年末,试点区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城市内河防洪标准达到自排50年一遇、抽排雨洪同期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2018年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全面展开。

        据了解,西安市将结合“十三五”规划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编制海绵城市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建设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广场等项目,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完善海绵城市建设。

        西安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将重点考虑雨水蓄积,利用雨水资源。同时将发挥城市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控制和引领作用,在城市各层级水系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

        西安将结合生态条件,突出原生态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渗、滞、蓄、净、用、排等多重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透水路面、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推行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同时,西安市海绵城市将采取“示范先行,有序推进”的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通过试点区域的经验探索和示范作用,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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