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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划五年内建充电站920座 充电桩35万个

2016-05-25 18:14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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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划五年内建充电站920座 充电桩35万个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包括河北、上海、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相继明确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日前山东省也提出,在2020年前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印发的相关实施意见,未来几年,山东省将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在价格方面,山东要求各市尽快出台充电服务费具体标准,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并根据燃油(气)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在新建住宅停车位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鼓励电动汽车车主自建充电桩。《实施意见》提出,将力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另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如今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都在推广私人充电桩,但却频遇尴尬,主要表现在政策与物业的协调上。私人要建充电桩,物业则需要评估车主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而物业的评估标准是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但现在这些方面还没有统一、客观的标准。

        此外,当前各地通行的充电桩安装鼓励政策是:车主可不需提供固定车位证明,只需有指标就可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如果没有固定车位的小区,安装充电桩会比较困难。现在大多数小区都是临时停车位,并不属于任何一户居民,一旦装了充电桩,就有可能变成固定车位,其他业主基本不会同意。

        因此,多个省市政策虽然鼓励私人建充电桩,但政策并不明朗,山东也只是提出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只是采取鼓励政策。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解决这一难题关键还是政府对公共充电桩的建设布局。当前纯电动车大部分的续航里程一般在250公里以上,是汽油车一箱油的行驶里程的一半左右,这意味着电动车的充电频率要比汽油车加油的频率高。

        其次,与一辆汽油车进入加油站,平均需10分钟左右的加油时间不同,电动车充电时间至少要半小时或一小时以上,这意味着充电设施要远比加油站建得密集。如果不能让车主在方圆3公里内有便利且闲置充电桩进行充电,那么新能源车的普及永远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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