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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铖国际签《有关建议收购的谅解备忘录》 将持内蒙古太阳能电厂

2015-03-28 14:37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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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威铖国际(01002)公告,2015年1月7日威铖国际与第三方许细霞许女士就建议收购订立谅解备忘录。公告称,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之后,目标集团将持有太阳能电厂项目,威铖国际将收购不多于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5%。
        根据公告,威铖国际拟收购太阳能电厂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设计兴建装机发电容量约为20兆瓦,预期于2015年达成电网连接,为太阳能电厂以外地区供应电力。
        威铖国际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注塑配件及零件、装配电子产品,以及模具设计及制模等业务。太阳能电厂项目利用太阳能生产电力,比燃煤、燃油或燃气等其他热能发电方法更为环保,且不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国家政府鼓励支持发展有关环保发电方案。威铖集团投资太阳能电厂项目,可为集团带来稳定的收入及现金流,同时,集团可为太阳能电厂建设项目提供相关的装配部件。可以说,威铖国际建议收购内蒙古太阳能电厂项目是集团有利的潜在投资。
        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建议收购的谅解备忘录》内容,约定了双方将承担的专属权、保密责任及成本的若干条文,但该备忘录并不构成订约方有关建议收购的具法律约束力承诺,并须待订约方签立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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