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电子电气 >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权威发布

2015-06-09 17:28      责任编辑:罗英    来源:未知    点击:
分享到:


 
        据悉,2015年5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3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2015年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适用范围、短信息服务规范、商业性短信息管理、用户投诉和举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和附则。

        短信息服务是用户广泛使用的一项服务,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利益。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与此同时,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该《决定》为治理垃圾短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是,对于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的方式、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仍缺乏明确的规定,垃圾短信治理还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等困难。制定《规定》,细化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明确商业性短信息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是有效治理垃圾短信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规范短信息服务行为、促进短信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

        通信短信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规定》的实施,不仅维持了通信行业的行业秩序,打击了非法发送商业短信息的企业及个人,同时,也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为人们的通信营造了更加干净的环境。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