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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村民食用草乌致6人身亡 草乌食用禁忌

2015-09-09 14:25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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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村民食用草乌致6人身亡 草乌食用禁忌
 
        9月8日晚,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经医院全力抢救,其中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当中。

        接到“有村民食用草乌中毒”的报告后,宾川县立即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方面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另一方面对当天参加就餐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出现疑似中毒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同时,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发出通知,要杜绝食用不明食材,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

何为草乌?

        草乌又名“断肠草”,其含有的生物碱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草乌头是一味很普通的中药,之所以有乌头之名,是因为其外形与乌鸦头相似,人工种植的品种叫川乌头,野生品种叫草乌头,而川乌的侧根又名附子。这些乌头类药物都含有乌头碱,而乌头碱对人的毒性极为强烈,常人只需服用3到4毫克就会出现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甚至心跳骤停。

        草乌有黄、黑、白几种,多产于海拔2500米以上的山地里。有纺锤形之肉质根系,最大者仅有小指粗细。属于较为剧毒之药材。但若使用得当,且是温经通络、祛风除湿、散寒止痛的药用佳品。但因草乌有毒性,炖煮时,要求极其严格,需要谨慎细心操作,防止中毒。

草乌的食用禁忌

        专家提醒,凡虚人、孕妇、阴虚火旺及热证疼痛者忌服草乌。生者慎服草乌。草乌生品内服宜慎。草乌不宜与贝母、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犀角同用。

草乌服用方法

        草乌头生用毒性极大,多为外用,比如敷、洗、泡等,而炮制后乌头碱会被水解,毒性会降低。草乌头一般是用炮制品,并要先煎,用量也不宜过多。现行中国药典法定用量为3-6克,草乌头煎煮的时间越长,毒性就越小,若煮至舌头不感觉麻时,则近乎于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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