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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规则落地 港股买卖实施“双通道”

2016-10-15 17:38      责任编辑:凌涵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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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规则落地 港股买卖实施“双通道”

        “深港通”的相应政策准备正在逐步进行。9月14日,证监会宣布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下称《指引》)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深港通”。该《指引》总体上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沪港通”相关监管要求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在深港通实行后,内地投资者将形成两条相对独立的买入港股渠道,且买入和卖出只能通过同一条通道完成。

两条独立通道 投资者需分开炒港股

       《指引》中称,“投资者存在两条买卖盘传递通道的,在下达委托指令时应当由其明确选定买卖盘传递通道,未经投资者明示同意,证券公司不得擅自为投资者选定。”

       今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联合公告》,明确了沪港通下港股通与深港通下港股通是两条相对独立的渠道。投资者只能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使用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参与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交易。如今,这一规定被延伸至深港通通道。这意味着,投资者买入和卖出港股只能通过同一条通道完成。

       在此次《指引》中,便细化了该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的提示责任,当投资者卖出某港股时,券商需提醒投资者,并由投资者决定卖出哪条交易通道的港股,买入亦然。规则细化利于实际操作,避免责任划分不明带来的争议。

投资者需签《风险揭示书》

       针对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可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等相关工作,更好地保护“港股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9月30日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中,增加了两地市场法规差异、标的股票动态调整、交易结算制度处理差异、技术故障等可能带来的风险,并突出了中小市值股票价格波动、两地市场风险警示及退市制度差异、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等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的事项。要求投资者知晓风险,并签字确认《风险揭示书》。

       《指引》对券商提出,要确保具有明确意愿、资产规模符合要求、投资经验丰富、对香港证券市场有充分认识的客户参与港股通交易,不得片面追求开户数量与客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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