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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发《经济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2016-07-22 12:06      责任编辑:华昊阳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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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发《经济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近日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行业研究人员指出,《意见》着眼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全局,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到2020年,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体制更加成熟,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融合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党的领导;二、牢固确立国家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三、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在国防建设中兼顾民用需求,促进要素融合,提高资源共享程度;四、发挥市场作用;五、深化改革创新。

        《意见》提出,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军地需求,综合运用重要资源。统筹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

        加强产业领域统筹,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行业封闭,立足国民经济基础,突出核心能力,放开一般能力,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扩大引入社会资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动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的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积极参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加强科技领域统筹,着力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军民融合式创新,整合运用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和潜力,加强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国防科研平台向民营单位开放力度,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和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完善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提升军事人才质量,推动军事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构建地方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和创新成果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服务的政策制度,健全依托社会开展军事人才专业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加强军地教育资源统筹,储备新兴专业人才,对承担军事人才培养任务的地方单位,在财政投入和表彰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加强社会服务统筹,提高军队保障社会化水平。强化应急和公共安全统筹,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统筹海洋开发和海上维权,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规范需求对接,促进资源共享。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要按事权划分,落实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保障,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军地联合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重大工程,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和可持续的新模式,促进国防经济和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意见》最后强调,要强化改革创新、战略规划和法治保障,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全过程。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注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自觉把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军队要遵循国防经济规律和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建设的规律,自觉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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