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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打假遭多重困境 大数据助力线上线下双出击

2016-01-22 18:03      责任编辑:霍媛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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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打假遭多重困境  大数据助力线上线下双出击

  近年来,我国电商发展快速,电子商务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领域之一,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但假货也泛滥成灾,假冒伪劣商品盛行已经成为电商发展的最大“瓶颈”。但是,线上打假遭遇到技术壁垒、信息不透明、抽样和追溯“两头难”等多重困境。此时,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我国电商假货大肆横行,国家相关部门应依靠“大数据”建起符合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质量监管体系。
 
  电商交易与假冒伪劣共同增长,网络市场诚信体系遭挑战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去年11月3日公布的报告,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4年达到2.8万亿元。去年“双十一”期间,天猫淘宝交易额超过912亿元,同比增长59.7%;京东当天订单量达到3200万单,同比增长130%;苏宁订单量同比增长358%。
 
  我们在为我国电商的发展成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不得不为网上猖獗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而担忧。假货的流行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网购信心,同时也将会影响中国电商的健康发展。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严重。去年1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淘宝、京东、天猫等平台正品率仅为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5年,市场消费环境总体较好,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9.1万件,比去年增长11.1%,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增长快速,同比增长87.3%。
 
  据电商消费者反映,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出商品的真伪,网购又是虚拟环境,不能见到实体商品,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出了问题跟网店联系,处理起来非常慢,有时就不了了之。另外,网购市场的诚信体系存在严重漏洞,众多的商家的好评存在水分,很多都是通过刷单和好评返现等方式获取的,使得商品的评价与实际商品的质量情况并不相符。
 
  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网销打假遭遇多重困境
 
  对于受骗的消费者来说,电商平台维权难度很大,不仅要提供相关证据,还要历经烦琐流程,才有可能拿到赔偿。而且,当前线上打假显得非常薄弱,遭遇多种困境,既无法满足消费者维权要求,也不利于电子商务长远发展。
 
  一是电商平台渐成“诸侯”,其掌握有关卖家、售假、投诉等大数据,执法部门线上打击面临“技术壁垒”。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副司长李继武表示,电商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维权难,监管部门监管也难,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信息不确定性影响执法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除此之外,网店的核心数据都掌握在电商各自手里,且不对外公开,信息不透明,就会掩盖很多问题。
 
  二是与线下产品监督抽查相比,电商产品监督存在抽样和追溯“两头难”,调查取证异常困难。线上抽样需要变为“神秘买家”或到千万个卖家仓库抽样,执法成本很高。抽查发现的每一批次不合格产品都要追溯到具体的生产厂家,由于电商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和产品本身的标识不准确,很多时候根本找不到厂家。
 
  三是对网上产品的监督环节存在空白地带。譬如,针对商家“好评返现”的不当行为,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难以完全杜绝。阿里巴巴资深总监汪海称,“好评返现”是商家自发的营销行为,随着线上打击力度加大,不少商家通过向快递包裹里置放“给好评就返现金”广告继续类似行为,而平台无法追踪到线下包裹内情况。
 
  四是电商打假涉及质检、工商、公安、通信等多个部门以及电商平台,当前部门协同、电商平台与执法机构协作的打假机制仍待建立,导致线上打假主体多、力量散、效果微问题突出。
 
  大数据助力网络打假,线上线下双出击
 
  针对现如今如此严重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管问题,行业分析人士表示,电商商户应当加强自律,提升商品价值品质,打造品牌信誉。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电商商户的审查监管,并着手建立全国侵权假冒“黑名单”数据库,适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另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各部门综合执法必须打破“玻璃门”,质监、工商、企业、消费者等应联合行动,对假货予以严厉打击,让假货无利可图,增大假货违法成本。
 
  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特点,监管部门的手段也必须跟上,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现精确高效打击,做到线上线下双出击。首先,利用电商平台的“大数据”,结合公安机关的专业手段,可准确锁定网上售假的违法犯罪人员。其次,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涵盖全国,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逃。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已成立,目前已有13家主流电商平台加入该联盟。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行业分析师表示,面对我国现如今的网络售假的日益严重的发展态势,如果不加以监管打击,将会严重阻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打假也不单单是电商平台或是监管部门单方的责任,双方应加强合作,监管部门应转变观念,借助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秉持服务企业理念与电商平台积极深度合作,才能真正构建起符合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质量监管体系,有效解决电商产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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