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投资 > 国内 > IPO&新三板 >

新三板业务部下发通知遏制“股权代持”

2015-11-19 18:37      责任编辑:霍媛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新三板业务部下发通知遏制“股权代持”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公司业务部向主办券商下发通知要求,自2015年11月10日起,报送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材料时,在主办券商合法合规性意见和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中对股票发行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股权代持就是在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而该通知正是为了遏制非合格投资者在挂牌企业定增发行中通过代持参与市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2013年年底发布的修订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明确,将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标准从“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符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者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等机构投资者可参与新三板投资。
 
  据悉,目前新三板在申报挂牌以及定向发行环节均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是新三板投资者门槛比较高。如果以500万元的投资门槛推算,那么投资者个人资产预计达到几千万元,这样的标准无形中把大量的投资者拒之门外,如此一来很难提高市场的参与性和流动性。
 
  截至今年6月底,新三板的投资者账户超过15万户;而新三板的机构投资者从9月底的1200多户增加到的1500多户。这说明大家对投资新三板的积极性很高,如果门槛过高的话势必会影响大家投资的积极性。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之所以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因为从目前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存在分化现象,企业参差不齐,确实是一个高风险市场。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机构发起的针对新三板的基金实现间接投资,但从长远来看,流动性不强同样是新三板的潜在风险。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