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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版“水十条”出台 表述更接地气

2016-01-05 18:32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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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版“水十条”出台 表述更接地气
 
        备受关注的福州版“水十条”近日出台。据悉,福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福州全市40个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且达到“2020年各测点(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的要求。为达要求,福州版“水十条”在控制水体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整治生猪养殖污染 双管齐下

        方案提出,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成全市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无法按时完成标准化改造任务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

        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拆除与改造要“双管齐下”。目前,福州的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抓住两个关键点:1.抓好总量控制;2.抓好标准化改造,大力推进清洁养殖,改进清粪工艺,减少污水产生量。

环保“红牌”企业一律停业

        方案规定,自2016年起,各地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行业研究人士认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长出了铁齿铜牙,制约排污企业的手段更多。其中,定期公布环保“红黄牌”企业名单,可以实施停业、关闭等手段,对违法企业有较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也有利于对小作坊污水直排等行为进行监管。

沿江乡镇“污水有效处理”

        方案规定,推动“点线面”攻坚计划、美丽乡村建设,2016年底前闽江、敖江、龙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37个乡镇要实现污水有效处理,其余乡镇要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

        农业农村污染,点多面广,特别是沿江乡镇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更直接。方案还规定,对于农村污水,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还要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水质考核指标 表述更接地气

        福州版“水十条”中,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流域水质,湖泊水库水质,黑臭水体,市级、县级、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其中,流域水质、县级水源地水质、乡镇级水源地水质等三项指标,都高于“省十条”要求。流域水质一项中,除水质优良比例高于省里要求外,还特别提出“流域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在2014年度基础上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

        为何强调“不下降,要改善”?行业研究人士表示,你说达标率是多少,老百姓听不懂,增加定量表述,强调水质“不下降,要改善”,更接地气,也更关注市民对环境的实际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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