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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2016-10-24 17:18      责任编辑:宋一一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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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2016年10月23日晚,一条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在网上引发热议。公告显示,著名武侠小说大家金庸(原名查良镛)将内地幻想文学代表人物、畅销书作家江南(原名杨治)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其出版发行方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10月23日,江南表示,他并不否认《此间》是一篇同人文,也曾多次表示,该书是借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讲述了一个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书中的人物也不再是金庸小说中耳熟能详的江湖英雄和侠女,他们更贴近于曾经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少年朋友们。“我就写过这一个同人,而且当时觉得这是个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也咨询过律师的意见,律师说没事才能出版的。”如今,得知被金庸起诉侵权的消息后,江南坦言“摸不着头脑,有点懵”。

  江南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并再次表示:《此间》的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他透露,自己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此间》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创作于15年前),当时我和很多网络作者一样并未非常重视自己的作品,和金庸先生阐述自己创作武侠的初衷一样,就是‘娱人娱己’。”

  江南,原名杨治,作家,代表作《此间的少年》、《龙族》、《九州·缥缈录》等。《此间的少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也是被读者认为“江南最好的小说”。作品以宋代嘉佑年为时间背景,地点在以北大为模版的“汴京大学”,人物则以金庸作品中的大侠为原型:乔峰、郭靖、令狐冲……

  当晚8时,江南发微博对案件进行了声明,他表示:“无论昔日还是今日,我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喜爱他的作品。”他回忆称,自己在落笔的一刻,想的仅仅是写出身边的校园故事。三个小时后,江南再度转发微博,写道:“少债老偿,天经地义。律师怎么应诉,法庭怎么判,我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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