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娱乐 > 星天下 >

潘粤明被侵犯名誉权,被告须公开道歉

2015-03-20 09:1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
分享到:

        之前已有报道称潘粤明董洁婚姻出现裂痕,董洁经纪人任佳莺爆料潘粤明诸多“劣迹”,潘粤明起诉任佳莺及媒体侵犯名其誉权。历经两年,此案日前终于盖棺定论。
        董潘二人是如何从相识相知相爱到相恨的呢?先跟小编回顾一下吧。
董潘相爱
        2006年,潘粤明董洁因出演电视剧《红衣坊》而相熟相恋。2008年9月26日,两人低调举行婚礼。2009年2月,董洁顺利产下一个男婴。
婚姻破裂
        然而短暂的甜蜜过后,婚姻迅速出现裂痕,之后便是无尽的纠缠与哀伤。
        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洁和潘粤明两人已经分手。另有爆料人称董洁与王大治已经偷情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潘粤明嗜赌成性、粗暴无礼、谋取私利、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导致二人分手。而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转发此微博。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
        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称对于感情问心无愧,爱家爱孩子,负责任有担当。但事件并未就此结束。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并引起众多媒体转载,事件再次扩大化。
潘粤明状告董洁经纪人侵犯名誉权,终审胜诉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侵犯名誉权,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申江服务导报》公开对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并要求两被告在网络、平面媒体进行致歉。经过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侵犯了潘粤明的名誉权,应对其公开道歉。但两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11月下旬,法院驳回了任佳莺与《申江服务导报》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目前,终审判决书下达已超过一周,但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均未按判决要求进行澄清道歉。根据判决,如两被告拒绝履行道歉义务,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在指定的全国发行报刊上刊登判决,刊登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看到这里,小编已然心寒,不禁想到一句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然而我想说,世界上最凄绝的距离,却是我们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我们相识相爱了,距离变得很近很近,然后慢慢步入歧途,有一天又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很近的我们,变得很远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更远... ...”如今,他们不仅不再相爱,反而反目成仇,从甜蜜的相恋到法庭上相见,无论事情的真相和最终的胜败如何,他们的行为都已互相损毁了对方的名誉,在感情中,他们都是彻底地败了。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