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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P2P信息披露细则出台 实行月披露机制

2016-05-21 09:22      责任编辑:华昊阳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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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P2P信息披露细则出台 实行月披露机制

        2016年5月19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了全国首个P2P信息披露细则,并建立了《披露指引》工作方案与定期工作机制。根据细则,平台的主体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五大类共49项将实行月披露机制。

信息披露内容

        根据细则,主体信息除基本信息外,还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历、专业背景情况。

        产品信息方面,要求披露基础资产来源以及融资项目基金信息。基础资产对应的融资人或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资产、主要债务、信用状况。融资项目要求  披露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利率。

        业界关注的逾期、坏账信息,《披露指引》将其归于业务信息一类。以90天作为逾期标准,要求披露逾期90天以上产品的金额、逾期率以及累积逾期率。

        此外,与平台存在合作关系的机构信息也在披露要求中。要求提供担保、保险等服务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基本情况以及大数据征信、反欺诈系统、法律服务等服务的专业机构情况。

        另外,披露工作将以真实披露、鼓励披露和自愿披露为原则(其中自愿披露待条件成熟后为必须披露),网贷企业应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内容无虚假、无严重误导、无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未来,协会将对网络借贷会员单位落实《披露指引》情况进行统计,并每月在官网进行公示。《披露指引》的相关情况记录将与会员准入、会员资格维持等挂钩,也将作为优秀会员单位评选的依据。

 有助于推进P2P平台透明化运营 降低风险

        据统计,问题P2P平台数量在逐年递增。去年问题平台共有896家,同比2014年增加225.8%。2016年1月至今,问题平台数量已经超过300家。其中,4月停业及出现问题的平台数量为75家,主动停业进行资金清算退出的平台,从去年同期的9%飙升至41%。

        目前P2P网贷行业信息披露不透明情况比较严重,特别是在资金运作、资产端信息、平台运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不透明尤为突出,而出现自融、资金池、虚假标等问题的P2P平台,都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情况。

        对于上海出台全国第一个P2P信息批露细则,行业研究人员表示,此举有利于解决民间融资过程中,借贷方与中介平台三方信息不对称、投融资风险难以控制的问题。标准化信息披露有助于行业规范,推进P2P平台的透明化运营,降低平台风险和行业风险。

        披露的信息越多,投资者可以验证、判断的信息就越多,投资者进行独立自主决定投资的准确性也就越大。首个地方性细则极具行业示范效应,随后各地或将跟进。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表示,按照《指引》要求,要完全做到的难度较大,而且涉及的部分细节比较敏感,平台方或融资方的披露意愿恐怕不是太强。截至目前,大多数P2P平台都是亏损的。如果披露财报的话,有可能会引发投资人的恐慌情绪,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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