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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出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做国家政策实验田

2015-09-17 17:26      责任编辑:孙成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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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出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做国家政策实验田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来设立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作,财政部称基金将按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管理运营,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设立若干基金实体,以合伙人协议等明确各方权责利,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形成适当竞争格局。此前各省市出台政策以市场化优胜劣汰的方式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正好与中央政策不谋而合。
 
        早在今年3月份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就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是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兴服务业等首都特色产业,以及因市场失灵或市场配置资源不足而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领域。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吉林省鼓励类产业领域,加快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该基金是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资金规模根据吉林省产业引导的需求、市场容量及财力可能安排,逐年分期到位。现省财政已安排到位资金7亿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子基金,子基金应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投资于上述产业领域处于创业期、早中期等阶段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四川省近日也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四川省财政出资5亿元,委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市场化运作,预计基金总规模在10亿元左右。根据日前印发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方式运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为“母基金”,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融资基金等“子基金”。
 
        新思界行业分析师认为地方政府用市场化,创新型的方式来扶持中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特别具有借鉴意义的,也为国务院推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实验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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