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已获中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
《指导意见》定下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化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成熟,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意见中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指出要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此外,《指导意见》还表示,国资委将成为纯粹监管者,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这轮国企改革重点是对国企产权层面的改革,分类监管是国企改革的第一枪,同时也是分层监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国企提升经营效率的前置性改革措施。而混改的意义在于治愈“一股独大”带来的痼疾,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国有资产证券化,不但有助于提升国企治理水平,也有助于为国资提供合理定价。
新思界分析师认为改革并非多家企业合并就完成,而是要经历较长的过程进行废旧立新,通过各种积极手段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自身力量以推动综合国力的发展。至于这个过程需要多久,那需要看监管层政策、公司领导、企业员工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