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发展
云计算的方面则有着自己的国家级战略考虑。美国并不以科技和产业作为云计算的发展重点。事实上,在2009年奥巴马政府就已发布长期的云计算计划,其主要目标就是“继续朝着基于服务(与技术和提供商无关)的环境迁移”。
美国主导的云计算发展的企业,包括互联网公司,IT公司,电信运营商等,都在产业链中占据了合适的位置(如谷歌,亚马逊,IBM,惠普,微软,思科,AT&T,沃达丰等)。主要提供业务的是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谷歌,亚马逊,IBM,AT&T,沃达丰等。
相对于中国,美国更强调把云计算作为工具所要达成的目的。而日本则在2010年提出了智能云战略,战略中强调要促进云服务的多样性,用户需求为导向开发云技术及周边技术,同时采取战略性的措施推动创新,此外还有建设电子政府云。其根本都是落在业务本身上,而不是技术上。
2013年1月,日本富士通公司推出“高龄者护理云计算”,推广家庭医疗与护理服务,这一服务据说到2015年可以创造60亿日元的市场。日本NEC公司推出的“酒店综合云计算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也已经取得巨大效益。日本政府在2010年投资约500亿日元建立的“云计算特区”要在2015年达到2兆亿日元的市场规模。
中国眼中的云计算更多的具有1.0的特点,主要是由技术和产业驱动的云计算;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眼中的云计算则更多的具有2.0的特点,更多的是由应用驱动的云计算。
相对于国外广泛、深入、成熟的云计算应用,目前我国的云计算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大规模的商用云计算世纪还没有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