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农业 > 聚焦 >

三部委禁物写入绿色食品标准 毒豆芽再引争议

2015-11-06 11:59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三部委禁物写入绿色食品标准 毒豆芽再引争议
 
        就在三部委以“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由禁止“6-苄基腺嘌呤”在豆芽中使用后不久,一份新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准因增补该项卫生指标,激起业界涟漪。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NY/T1325-2015)相比旧标准增加了6-苄基腺嘌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4项卫生指标,同时删除了无机砷、总汞等4项卫生指标。绿色食品标准限定6-苄基腺嘌呤的农药残留量为≤0.02毫克/千克。

        据悉,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曾在豆芽制发中被广泛使用,有助于其细胞分裂、成品无根须。

        6-苄基腺嘌呤在充当食品添加助剂19年后,于2011年原卫生部将其拉出食品助剂名单,此后解释,剔除是因该物质纳入农业投入品管理,不再具有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而非食品安全原因。

        然而因重划归属脱节,“6-苄基腺嘌呤”此后一直被指“误读”为毒物,自2013年至今,超过千名芽农因添加“6-苄基腺嘌呤”被判刑。

        但2014年以来,为“6-苄基腺嘌呤”正名的呼吁不断,亦有首例无罪获释的案例。不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农业部、卫计委2015年4月13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因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安全性尚无结论”,禁止豆芽生产者使用以上物质,并禁止豆芽经营者经营含以上物质的豆芽。

        由于这个原因,绿色食品标准中重新纳入6-苄基腺嘌呤备受关注。有观点认为,这是将6-苄基腺嘌呤解禁的信号。只要不超过限量就是合格,超过就是不合格。还有观点认为,还是不能用,因为多数检测机构对6-苄基腺嘌呤的检测限就是0.02毫克每千克,小于这个值检测不出来。

        对此,第一起草人钱洪表示意外,“0.02毫克/千克”实际是一种检测方法的最低检测限,起草初衷即是禁止使用,划定限量是为方便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此次标准是在2007年版本上的修订,前期调研后,我们发现有一些物质在芽菜中使用较多,为了方便监管就将其增补进卫生指标。”

        钱洪还表示,不止6-苄基腺嘌呤,一些剧毒农药成分也在卫生指标里,所以制定限量值并不是“能不能用”的标准,而是对质量进行控制。“什么东西能不能用有国家法律、规程。不管标准如何制定不能超越。食品安全是过程控制。一种东西不让用怎么是不让用?大家理解就是不得检出。怎么叫不得检出,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标准。”

        另一位该标准起草人、有机食品专家刁品春表示,绿色食品标准是比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标准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该标准为非强制性的行业推荐标准,企业可自主选用,在选择适用该标准并经过相关单位认证达标后,即可标注为绿色食品。

        行业研究人士认为,安全性评估和是否允许使用是两码事。安全的东西不一定要用。这只能等专家去呼吁——6-苄基腺嘌呤如果是安全的用一点也无妨,但在法律法规没修订之前要按规定来。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