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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2015-09-04 17:45      责任编辑:杨悠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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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部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通知规定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范围是,港口码头、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服务、代理经营企业等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的各类收费,包括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收费,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种收费。
 
        通知提出清理和规范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规范行为、完善监管”原则,大力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大力清理和规范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红顶中介”,促进公平竞争、平等交易;大力推进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更大程度让市场调节;大力加强收费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完善收费监管规则,实现收费项目清单化,为外贸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进出口环节收费开展专项清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负责本系统进出口环节收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由价格、财政、工信部门牵头,交通、商务、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清理和规范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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